


五、学习方式
考前冲刺辅导:考前15天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申报材料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三)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考生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
(四)考生须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对真实性进行承诺并签名确认。
(五)申报条件中要求具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须提供相应证书。
七、成绩公布及复核
认定成绩在认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成绩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考点于截止受理成绩复核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答复学生,逾期不予受理。
八、证书发放
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大连艺术学院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网站查询(http://zscx.osta.org.cn、http://jndj.osta.org.cn),证书领取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如遇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的,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向考生通知。
(二)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认定的,一律视为缺考,缺考考生参照补考方式进行,费用不予退还。
(三)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配合监考员完成身份核验。证件携带不齐全或不配合监考员完成身份核对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若当期认定相应职业的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任一科目合格,成绩保留一年,考生可在一年内报名参加不通过科目补考,且只能参加一次补考。
十、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名,可填写在线表格,由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统一报送,如有疑问,可通过老师微信及微信群咨询。
联系人:
孟老师 18742080838(微信同步)
毛老师 15842476502(微信同步)
李老师 15140624961(微信同步)

大连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文字/继续教育学院公众号 图片/继续教育学院公众号
编辑/毛伽
审核/毛伽、李媛媛、刘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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